救生艇筏与救助艇
- 救生艇、救助艇和快速救助艇:年度彻底检查与操作试验
- 五年期的艇及其系统的大修、彻底检查与修理
- 救生艇和救助艇发动机:起动、冷却和燃油系统的检修
- 操舵与推进系统检修;艇体、结构和浮力的检查与修理
- 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自由降落或模拟降落、导轨和释放系统的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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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设备工作涵盖救生艇筏、降落设备与释放装置、救生筏、防护装备以及无线电 LSA。SOLAS Ch. III 和 LSA 规则对其作出规定,并将其导向两份法规文书:一是 IMO Res. MSC.402(96),依 SOLAS III/20.11.5 强制适用,管辖艇、吊艇架和释放装置;二是经修正的 IMO Res. A.761(18),管辖救生筏检修站。两者均按船旗国、范围和制造商逐项授予,因此授权问题随报价以书面方式答复,而非在此处答复。
规范此项工作的文书,按技术监督惯用的方式引注。这里列出的是各文书对船东的要求,而不是我们的销售说辞。
公司应使每一件救生设备在船舶离港前及整个航程期间保持随时可用状态,按规定的间隔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每周(III/20.6)和每月(III/20.7)的检查须记入航海日志。
所配备的设备必须为主管机关认可的型号,并满足该规则的构造和性能要求。会随时间老化的设备须标注其使用年限或更换日期,其可接受的使用期限由主管机关确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Res. MSC.404(96))。年度检查与试验(sec.4.2)以及五年期大修与超载试验(sec.4.3),须由制造商的持证人员实施,或由主管机关就相应制造商与型号授权的服务提供方的持证人员实施,或由经另一主管机关授权而获接受的服务提供方实施(sec.7.4.1、7.4.3)。按手册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仍由船员承担(sec.4.1)。
降落设备应在年度检验时检查,绞车制动器应作动态试验,并每五年做一次 1.1 × 满载艇的试验(11.1);释放装置(11.2)和吊艇架降落式救生筏吊钩(11.3)同样如此;艇本身每年一次(11.4);上述全部工作均按 MSC.402(96) 实施(11.5)。
每一只充气式救生筏、每一件充气式救生衣和每一套海上撤离系统,均须以不超过 12 个月的间隔(20.8.1.1)在认可的检修站(20.8.1.2)进行检修。凡 12 个月不可行时,主管机关可将该期限延长至 17 个月。
规定了检修站为获得主管机关认可所须满足的条件——须就其所检修的每一制造商的救生筏证明具备相应能力——以及检修站应遵循的检修程序,包括每五年一次的气胀试验和第十年之后每年一次的必要附加压力试验。该决议并未规定 ≤12 个月的检修间隔期,该间隔期出自 SOLAS III/20.8.1.1。它是一项建议案,通过 SOLAS III/20.8.1.2 中“认可的检修站”这一要求作用于船舶。
到期项目、频次,以及由哪一部文书规定该周期。若某一周期来自制造厂或船级社而非 IMO 文书,表中会注明。
| 项目 | 周期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 救生艇和救助艇彻底检查 | 每年 | SOLAS III/20.11.4 规定间隔期;III/20.11.5 要求按照 IMO Res. MSC.402(96) 实施该项工作,该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适用 | 包括对艇及其系统的操作试验 |
| 救生艇和救助艇大修 | 每五年 | IMO Res. MSC.402(96) sec.6.3 规定了五年期彻底检查和超载试验,并经 SOLAS III/20.11.5 成为强制要求;艇本身的大修范围属于由制造商界定的定期性活动(sec.2.2.7),出自其维护保养手册,并统筹安排在同一个五年窗口内 | 结构、浮力、发动机、操舵及各系统;与吊艇架和释放装置的工作一并安排 |
| 降落设备检查和绞车制动器试验 | 每年 | SOLAS III/20.11.1.1(检查)和 III/20.11.1.2(绞车制动器试验);IMO Res. MSC.402(96) | 制动器试验以艇的质量进行,艇上不载人 |
| 吊艇架绞车制动器动态试验 | 每五年 | SOLAS III/20.11.1.2;IMO Res. MSC.402(96) sec.6.3.1 | 试验载荷等于救生艇筏或救助艇及其全部乘员和属具重量的 1.1 倍(SOLAS III/20.11.1.2;MSC.402(96) sec.6.3.1)。在最大下降速度下骤然施加制动。 |
| 有载释放装置操作试验 | 每年 | SOLAS III/20.11.2.1;IMO Res. MSC.402(96) | 涵盖快速救助艇释放装置和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系统 |
| 有载释放装置大修和载荷试验 | 每五年 | SOLAS III/20.11.2.2;IMO Res. MSC.402(96) sec.6.3.3 | 按 1.1 × 满载艇重量施加;自由降落式释放系统由 III/20.11.2.3 排除在外 |
| 救生艇和救助艇吊艇索更换 | 每五年 | SOLAS III/20.4 | 若出现劣化则应提前更换;在吊艇索穿过滑轮处进行检查 |
| 救生艇降落演习,包括自由降落式救生艇 | 每三个月;自由降落式每六个月 | SOLAS Ch. III Reg. 19,弃船演习要求 | 属于船上演习,而非上船服务;救助艇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每月进行一次,并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每三个月一次。模拟降落按 MSC.1/Circ.1578/Rev.1 执行 |
| 充气式救生筏和救生衣检修 | ≤12 个月 | SOLAS III/20.8.1.1 规定间隔期;III/20.8.1.2 要求由认可的检修站实施,其认可条件载于经修正的 IMO Res. A.761(18) | 主管机关可延长至 17 个月;部分救生筏经单独批准可采用更长的间隔期 |
| 救生筏气胀(GI)试验 | 每五年 | 经修正的 IMO Res. A.761(18),充气式救生筏检修程序;由依据该决议就相应救生筏制造商与型号获得认可的检修站实施 | 使用救生筏自带气瓶充气,随后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保压试验;该试验在第五年的检修中进行,用以替代当年的工作压力试验,而非额外增加一次上船服务。另行规定的必要附加压力(NAP)试验自第十年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以该救生筏的检修手册为准。 |
| 静水压力释放器检修 | ≤12 个月 | SOLAS III/20.9 | 一次性型号按装置上标注的日期更换,不作检修;可延长至 17 个月 |
| 浸水服和抗暴露服的检查与试验 | 每年;每三年做一次压力试验 | 在 SOLAS Ch. I 规定的年度检验中、按 SOLAS III/20 的检查制度进行检查;MSC/Circ.1114 建议对缝合处和封口进行气压试验,间隔不超过三年 | MSC/Circ.1114 建议对使用超过十年的服装提高试验频次 |
| EPIRB 年度性能试验 | 每年 | SOLAS IV/15.9 | 岸基维护保养须在认可的岸基维护设施进行,间隔不超过五年(IV/15.9.2)。年度试验与证书挂钩,而非按滚动的周年日计算:客船应在《客船安全证书》期满日之前三个月内进行;货船应在《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期满日之前三个月内,或其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进行。SOLAS IV/15 未规定 17 个月的延期。 |
| 烟火信号、灯具和烟雾信号的更换 | 按标注的失效日期 | 制造商标注的失效日期;LSA 规则要求作出标记,而非规定间隔期 | 烟火信号通常自制造之日起有效期三年;以物品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
我们从 6 个服务基地中距离最近的一个安排上船服务,覆盖已公布索引中的全部 299 个港口,全天候响应。若贵方港口未列入其中,请直接询问——该索引是我们公布的范围,并非我们派员能力的边界。
我们不在此处公布任何授权:无法核实的批准毫无价值。MSC.402(96) 授权按主管机关、按范围逐项授予,其文件中列明所覆盖的制造商与型号(sec.7.4.1)。请提供船旗国以及船上的实际配备:您将得到书面答复,包括答复为否的情形。与所报价工作相关的文件随报价以书面形式提供,其中显示为已获授予的内容,您可在授予该授权的主管机关自身的公开登记册上核实。
这取决于工作范围,而非日历。五年期动态试验需要将艇、吊艇架和载荷全部装配就位:属于计划性作业,而非临时召唤。请提供 ETA、ETD、泊位以及制造商与型号;您将收到一份上船服务计划,说明哪些项目可在该窗口内完成、哪些不能。我们从六个基地中最近的一个派员——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伊斯肯德伦、瓦尔纳、康斯坦察、伦敦——24/7 前往我们覆盖的每一个港口。
验船师接受一份报告,依据的是报告所援引的法规文书及其背后的授权。我们的报告写明检查了什么、施加了多大载荷,以及 SOLAS 规定的间隔期。授权这一半取决于船旗国、范围和制造商,我们以书面方式而非在此处答复:请提供船旗国以及制造商与型号,您将在上船服务之前得到该答复,并随附与该项工作相关的文件,供验船师在授予方主管机关自身的公开登记册上核实。
该项将作为缺陷连同照片记入报告,在未消除之前不会被记录为适于使用。维修部分我们单独报价,按制造商与型号列出所需的备件与消耗品,并在您接受报价之前于报价单上注明每一项的来源和交货周期。若某项缺陷影响到证书,则由船长、船级社和船旗国决定;我们提供证据。
救生筏本身不在其内。充气式救生筏须在依据 IMO Res. A.761(18)(经 MSC.55(66) 和 MSC.388(94) 修正)获得认可的检修站进行检修,12 个月的间隔期出自 SOLAS III/20.8.1.1。但如果救生筏为吊艇架降落式,则 MSC.402(96) sec.2.1.2 涵盖其降落设备和自动脱钩装置,而 SOLAS III/20.11.3 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每五年进行一次大修,同时做 1.1 × 载荷试验。两套制度,分别核查。
只能完成一部分。SOLAS III/20.6 和 III/20.7 将每周和每月的检查交给船员;MSC.402(96) sec.4.1 允许船上人员按照手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而年度检查和操作试验(sec.4.2)以及五年期大修和超载试验(sec.4.3),须由制造商或经授权的服务提供方的持证人员实施。Sec.4.2 允许船舶营运人成为该服务提供方,但仅限于其已就相应制造商与型号获得授权的情况。
船上实际存在的设备,按类别编入索引,并附上监督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沿革——铭牌上至今仍写着Norsafe、Schat-Harding、Germanischer Lloyd。这是工作所覆盖的范围,而不是一份批准清单:制造商授权按品牌、按型号分别授予,我方的授权文件随报价以书面形式提供。
PALFINGER MARINE
VIKING Life-Saving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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