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板与配电系统
- 在约定范围内对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进行检查、清洁,并对接线端子进行力矩复紧检查
- 在代表性负载下对配电板、汇流排和电缆端子进行红外热成像检测
- 断路器保养、触头与操作机构检查以及脱扣功能试验
- 以二次注入法进行保护继电器试验,并记录整定前(as-found)与整定后(as-left)定值
- 在主配电板与应急配电板之间核验保护配合(选择性),发电装置有任何改动后重新校核
- 绝缘监测装置功能试验与接地故障报警验证
主电源与应急电源、配电系统,以及围绕它们的自动化与报警监测:带载红外热成像检测、绝缘电阻与极化指数测试、应急发电机负载与失电试验、继电器与断路器试验、蓄电池与UPS容量试验、ICCP、单线图核实。故障排查、维修、重新布线和安装在同一次上船服务中报价,并在故障情况和备件允许时当场完成。您将获得试验记录和分级缺陷清单;备件和消耗品可在本次服务中供应。
规范此项工作的文书,按技术监督惯用的方式引注。这里列出的是各文书对船东的要求,而不是我们的销售说辞。
设置独立于主电站的应急电源,其容量按本条规定的时间确定——集合与登乘站及舷外照明3小时,走廊、梯道、出口、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照明以及通信18小时。若应急电源为发电机组,则应在主电源失电时自动启动,除非另设应急过渡电源;仅当该机组能自动启动,并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最长不超过45秒供给所需负载时,方可免设该过渡电源。
对于设置为自动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储备能量应足以连续启动至少三次,并另设第二能源以在30分钟内再启动三次,除非能证明人力启动有效。应能在0 °C的冷态下随时启动,若不可行则应设加热装置。储备能量应始终保持。
对配电系统以及人员提供防电击和防火保护;对于不接地的动力、加热或照明配电系统,应设置连续监测对地绝缘水平的装置,并在绝缘值异常降低时发出声响或灯光指示。
年度检验在每个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进行,中间检验在第二个或第三个周年日进行,换证检验间隔不超过五年,任何五年期内进行两次船底检验,且两次间隔不超过36个月。
各船级社电气要求所依据的设计、保护、电缆选择和试验规则。第401部分涵盖装置的安装以及竣工装置的试验,是衡量新建或改装装置的尺度。
规定船级社如何对外部公司进行资格审核,以便在检验中接受该公司的检查、测量和试验结果。一项认可会载明其覆盖的服务类别以及持有该认可的分支机构,并可在该船级社自身的服务供方登记册上核实;在某一船级社持有的认可,对入级于其他船级社的船舶并无帮助。本网站不声称持有UR Z17项下的任何认可。
到期项目、频次,以及由哪一部文书规定该周期。若某一周期来自制造厂或船级社而非 IMO 文书,表中会注明。
| 项目 | 周期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 应急发电机例行运行与负载试验 | 每周(由船级社/PMS规定) | 船级社规范以及ISM规则下本船的计划保养系统。未查到规定该间隔的IMO文件。 | 每周适用于例行运行;负载试验按制造厂的保养计划和PMS执行 |
| 应急发电机自启动、切换与失电试验 | 每年(失电试验:由船级社规定) | 船级社规范,在货船依SOLAS Reg. I/10、客船依Reg. I/7所设的检验窗口内见证。失电及死船恢复试验何时见证由船级社决定,通常在换证检验时进行。SOLAS Regs. II-1/43和II-1/44规定的是能力要求,而非试验间隔。 | 货船上未设置过渡电源时,机组必须自动启动并在最长45秒内供给所需负载;发电装置有任何改动后须重新试验 |
| 配电板与汇流排红外热成像检测 | 每年(由船东规定) | 无IMO或船级社规定的间隔。由船东的PMS、保险人的条件,或船级社的状态监测方案确定;程序依ISO 18434-1。 | 配电板必须带电并带有代表性负载,否则检测什么也发现不了 |
| 绝缘电阻、极化指数与绝缘监测装置试验 | 每年 | 间隔由船级社规范和电机制造厂的保养计划确定。IEEE 43规定的是极化指数的测量方法,而非间隔。SOLAS Reg. II-1/45要求不接地的配电系统设置绝缘监测装置,并在绝缘值异常降低时发出声响或灯光指示——但未规定试验间隔。 | 进水、受潮或火灾后重新送电前也须进行;该装置的功能试验独立于船员PMS的日常读数 |
| 保护继电器与断路器试验 | 按制造厂的保养计划 | 开关设备制造厂的保养计划,以及配电板受检时的船级社规范。IEC 60092-202规范的是保护设计,而非试验频次。 | 通常在换证检验、配电板打开时安排;配电系统有任何改动后须重新校核选择性配合 |
| 机舱报警、监测与停车系统试验 | 每年 | 年度检验时的船级社规范;自动化附加标志(UMS / E0 / AUT)决定试验和见证的内容。未查到规定该间隔的IMO文件。 | 逐点报警试验,并对照认可的定值表验证停车功能;控制系统有任何改动后须重做 |
| 应急照明与脱险通道照明试验 | 每年 | 年度检验时的船级社规范。供电持续时间对货船由SOLAS Reg. II-1/43规定——集合与登乘站及舷外照明3小时,走廊、梯道、出口、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照明18小时——对客船由Reg. II-1/42规定(36小时;对经常从事短程航行的船舶,主管机关可减至不少于12小时)。 | |
| 低位照明检查与亮度测试(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 | 每周目视检查;亮度测试至少每5年一次(客船) | 仅适用于客船。SOLAS Reg. II-2/13.3.2.5.1要求设置该标识,并将其评定、试验和应用交由FSS Code Ch. 11规定,后者又指向IMO Res. A.752(18)。该导则适用于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并以建议的形式写就:§9.1要求所有LLL系统至少每周目视检查和查验一次并保存记录,§9.2要求亮度至少每五年测试一次,读数须在现场采集。ISO 15370载有测量方法。本条对货船不作任何规定。 | 超过30%的读数达不到导则值:更换;20–30%:一年内复测或更换(§9.2) |
| 蓄电池组与UPS容量试验 | 每年 | 间隔由船级社规范和蓄电池制造厂的保养计划确定。放电试验所对照的供电持续时间取决于该电池组所承担的用途:货船应急电源按SOLAS Reg. II-1/43(18小时),客船应急电源按Reg. II-1/42(36小时),GMDSS后备电源按SOLAS Reg. IV/13.2(已设符合Reg. II-1/42或II-1/43的应急电源时为1小时,否则为6小时)。UPS的自持时间由所供设备确定,而非由SOLAS Reg. II-1/43规定。 | GMDSS后备电源在SOLAS Reg. I/9规定的无线电检验中试验——这是船旗国的职能,不属于本次上船服务的内容。 |
| 已划分危险区域内的Ex设备检查 | 基于风险的定期检查 | IEC 60079-17规定了爆炸性环境中电气装置的检查制度与检查等级。间隔依据对预期劣化速率的书面评估确定,超过三年的间隔必须由该评估予以论证。 | 检查等级:目视检查、近距离检查、详细检查。请提供危险区域划分图和本船的Ex设备登记册 |
| ICCP系统检查(浮态) | 每年 | 船级社规范与ICCP制造厂的保养计划。SOLAS Reg. I/10规范的是船底检验,而非电源装置。 | 在船舶浮态下检查电源装置输出、参比电极读数、阳极电缆通断以及轴接地滑环 |
| 牺牲阳极与船体电位检测 | 由船级社或船东确定;在船底检验时进行 | SOLAS Reg. I/10规定了货船的船底检验周期——在证书五年有效期内至少对船底外部检验两次,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36个月。SOLAS对ICCP或阳极未作任何规定:该项检测由船级社或船东指定,并在船体可接近时进行,因此其时机跟随船底检验窗口,而没有自身的周期。水下检验能否替代进坞船底检验,属于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的事项,Reg. I/10对此未作规定。 | 在船体可接近时检查阳极消耗量与参比电极状况 |
| 年度检验:主电气装置与应急电气装置 | 每年,周年日前后±3个月 | SOLAS Reg. I/10规定了货船的年度检验——在每个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进行;Reg. I/7规定客船的12个月周期。电气装置中哪些部分需要检查和试验,由船级社规范确定。 | 该窗口宽达六个月;上述多数年度项目都安排在此窗口内,一次上船服务完成 |
| 电气装置的中间检验与换证检验 | 第2或第3个周年日(±3个月);换证检验≤5年 | 货船适用SOLAS Reg. I/10——中间检验在第二个或第三个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进行,换证检验间隔不超过五年。SOLAS Reg. I/14将货船安全证书的有效期上限定为五年;客船安全证书的签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检查和试验的内容由船级社规范确定。 | 两种检验的试验内容均由船级社规范确定 |
我们从 6 个服务基地中距离最近的一个安排上船服务,覆盖已公布索引中的全部 300 个港口,全天候响应。若贵方港口未列入其中,请直接询问——该索引是我们公布的范围,并非我们派员能力的边界。
清单中的其他港口同样按此方式服务——请联系值班台。
本页不作答复。我们不会指名任何船旗国主管机关曾授权我们:您无法核实的说法毫无价值。本范围内的多数工作并非船旗国授权工作——而是船级社见证或船东指定的试验。请提供船旗国与工作范围;报价中会写明该范围是否持有授权,以及您可据以核查的公开登记册。若未持有,我们会如实说明,并不予报价。
请提供ETA、ETD与工作范围;我们会回复一份上船服务计划,列明每个项目的船上作业时间以及必须隔离的设备,以便围绕货物作业安排工作许可。到港前请提供:单线图、最近一次绝缘与红外热成像记录、工作许可的签发人,以及配电板能否在靠泊期间断电。热成像要求配电板带电并带有代表性负载,绝缘测试要求其停电——两个时间窗,按先后顺序安排。
试验报告是证据,不是证书——证书由船级社或船旗国签发,是否接受由到场验船师或PSC官员决定,而不是由我们决定。我们能掌控的是报告上的内容:方法、以序列号标识的仪器及其校准证书和其后的参考标准、技术员、试验前(as-found)与试验后(as-left)数值。本页不声称持有IACS UR Z17项下的船级社服务供方认可,也不声称持有ISO/IEC 17025或17020认可,并且不公布任何认可状态。若您船所属船级社对某一范围要求由认可的服务供方实施,请在委托前以书面方式向我们询问——我方持有的情况会随报价书面说明,并可在该船级社自身的登记册上核实。在其他船级社或由其他分支机构持有的认可,对此并无帮助。
请告知系统电压——主配电板、艏侧推、推进变频装置。它决定由谁出勤、隔离哪些部分,以及办理工作许可需要多长时间。本页其余内容均为低压作业,即 1,000 V 及以下。1 kV 以上的作业须针对贵方作业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载明涵盖该作业的相应授权,以及可供核验该授权的登记册。本页不作任何笼统的高压作业能力表述:该问题按设备、按港口逐一作答,绝不以整个公司为单位一次性作答;凡某次出勤不在涵盖范围内的,我们会明确说明,并不予报价。请提供系统电压、设备、港口与日期;隔离、接地与工作许可将在作业组登轮之前与轮机长商定。
请在询价时说明船舶能否将自身负载接至应急配电板,还是需要负载箱:这决定吊机、甲板空间、电缆敷设、靠泊工时,以及负载试验能否在靠港期内完成。两种情况我们都会报价。船舶自身的应急用电负载很少能达到机组的额定输出,因此在试验必须达到额定输出时,其差额由电阻式负载箱补足。该负载箱由谁提供——贵方、码头,还是由我方按贵方订单提供——在报价单中确定,并载明其容量、所设定的电压与频率、如何吊运上船,以及在何处接线。若在该泊位、该靠港期内无法吊运负载箱上船,我们会在船舶抵港之前予以说明;该试验将改按可实施的港口报价,或按配电板实际所能承受的负载记录该次运行。
我们在船上、离船之前即告知您,并附上热像图或测量读数。发现项在报告中分级,使紧急程度明确无误:读数超出验收判据的,须在开航前关闭;须在下一港之前关闭;或者监控并跟踪其趋势,连同其读数一并记录。每一分级均写在产生该分级的数值旁边——热成像发现项写明 ΔT 与当时所带负载,电气试验写明实测值及其所依据的限值——以便该分级可被核验,而非只能凭信;任何分级都不会以随附邮件代替记录本身作出。备件随发现项一并报价,并可在该次出勤时供应;某一项目必须另行采购的,我们会予以说明。缺陷在同一次出勤中修复的,将进行复测,并将修复后(as-left)数值记入同一份报告;此后才修复的,复测另行报价。
船上实际存在的设备,按类别编入索引,并附上监督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沿革——铭牌上至今仍写着Norsafe、Schat-Harding、Germanischer Lloyd。这是工作所覆盖的范围,而不是一份批准清单:制造商授权按品牌、按型号分别授予,我方的授权文件随报价以书面形式提供。
Kongsberg Maritime商标在各自的浅色底上原样复制,未作修改,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者。此处的商标仅用于标识本项工作所覆盖的设备。它并不表示其所有者对ShipCertify作出任何认可、授权或批准。
已归档商标17个,共201个